失代償肝硬化的理想治療目標是通過抑制炎癥反應,恢復肝臟結構的完整性、降低肝纖維化程度,使血液動力學特征正常化。但目前在臨床實踐中尚無法實現這一目標,只能采取措施控制病情的繼續(xù)惡化,并降低對相關器官功能的不利影響。清除HCV感染是改善患者轉歸的關鍵措施。
當丙肝患者的肝硬化已發(fā)展至失代償期,其抗病毒治療的復雜性會顯著增加。根據我國丙型肝炎防治指南,在為失代償肝硬化丙肝患者選擇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時,要避免使用NS3/4A蛋白酶抑制劑和干擾素方案。抗病毒治療方案可以選擇:來迪派韋/索磷布韋(基因1、4、5、6型)或索磷布韋/維帕他韋(泛基因型),以及RBV(<75 kg者1 000 mg/d;≥75 kg者1 200 mg/d)治療12周,RBV起始劑量600 mg/d,隨后根據耐受性逐漸調整。如果患者有RBV禁忌或無法耐受RBV,則不聯(lián)合RBV,但療程延長至24周。需要注意的是,肝硬化失代償患者在DAA抗病毒治療期,不良事件發(fā)生風險極高,應在有丙肝治療經驗的中心進行治療。而且治療期間需進行嚴密監(jiān)測,若發(fā)生嚴重肝功能失代償應停止治療。